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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对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对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符合条件的企业不用申请,由信息系统智能比对,企业确认返还信息,人力社保部门直接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到企业银行账户。实现“零跑路”、“零申报”、“零时限”,真正做到“免申即享”。
为了方便广大企业更好更快办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业务,县就业和人才中心整理汇总了相关信息,供大家查阅。如果看完相关信息依旧还有疑惑的朋友们,可以电话咨询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失业保险科。(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
一、享受对象
餐饮业、零售业、文化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的企业。
二、返还条件
1.在年1—12月期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年度失业保险费;
2.年度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未减少或减少率不超过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
特别说明:
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减少人数不超过本企业年底(年新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超过当年度期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20%。
2.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减少率计算公式:
(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3.年新参保企业计算公式:
(年期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年期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返还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中小微企业为该企业及其职工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其中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史欠费。
四、经办流程
1.市人力社保局根据企业的参保人数和营业收入额度,参照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划定企业规模类型,通过数据比对方式初步锁定对象范围,建立稳岗返还企业信息库。
2.巫山县人社部门进行初审后,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于年4月18日前通过“重庆公共就业网”,点击登录“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端口,核实确认稳岗返还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巫山县人社部门对完成确认的企业,及时开展复核、公示等工作后,拨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到企业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
1.若企业对所属行业或规模类型有异议,可在进行信息确认时点击“存在异议”按键,或直接向县就业人才中心失业保险科提出异议,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商验证确认后,确认企业返还比例以及发放标准,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2.若企业选择放弃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则必须于4月18日前在系统操作中点击“放弃申领”按钮。
年度服务业领域
困难行业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免申即享”信息确认操作指南
一、菜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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