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关于公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专项行动线索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规范涉老领域、行业乱点乱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央及市委统一部署,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方便群众举报反映养老诈骗问题线索,现将举报内容和渠道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养老诈骗主要是指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方式: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2.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

3.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

4.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

5.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6.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7.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和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8.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传销等涉诈问题。

二、举报须知1.举报受理内容为涉及养老诈骗方面的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2.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4.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重复举报和垃圾信息,为提高平台的运行效率,请不要重复提交举报;5.请按照相关页面提示或工作人员指引提供举报信息。三、举报渠道

中央政法委举报渠道

智能化举报平台“养老诈骗”举报通道,识别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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