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王赋、蔡允革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盛海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学锋为重庆市水利局局长。 任命 戴军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燕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曾廷全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任命 陈宏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冉劲为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兴明为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决定免去 陈元春的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辛世杰的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吴盛海的重庆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戴军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戴仕俸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米绍林、李燕的重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朱维的重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汪玉平的重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勤俭的重庆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明耀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启福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汪礼滔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宏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曾平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胜才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冉劲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冲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燚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兴明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乔俊杰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庞伟华的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 夏阳辞去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宏辞去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程权辞去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曾廷全辞去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鸣隆辞去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阳彬辞去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记者颜若雯
来源重庆日报
编辑刘思博
见习编辑杨镜民
编审田旻佳李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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