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王赋、蔡允革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盛海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学锋为重庆市水利局局长。   任命   戴军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燕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曾廷全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任命   陈宏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冉劲为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兴明为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决定免去   陈元春的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辛世杰的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吴盛海的重庆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戴军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戴仕俸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米绍林、李燕的重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朱维的重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汪玉平的重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勤俭的重庆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明耀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启福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汪礼滔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宏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曾平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胜才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冉劲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冲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燚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兴明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乔俊杰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庞伟华的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   夏阳辞去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宏辞去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程权辞去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曾廷全辞去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鸣隆辞去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阳彬辞去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记者颜若雯

来源重庆日报

编辑刘思博

见习编辑杨镜民

编审田旻佳李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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