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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这首诗是元稹悼念亡妻韦丛的。在今天,也经常会被许多文艺青年引用。意思是“曾经经历过沧海,其他的水就不再能称之为水,曾经看到过巫山上的云,其他的云就不能称之为云了。仓促地从花丛中走过,懒得回头顾盼那些迷人的花儿,其中的缘由,一半是因为修道人的清心寡欲,一半是因为曾经拥有过那么美妙的你,还怎么再能对别人产生兴趣呢?”诗句情真意切,极言男女间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和男女相爱的情感专一。表达自己对亡妻的真挚爱恋和不舍之情。

任谁见了这诗都要说一句“好个痴情的人儿!”可元稹当真是个痴心郎吗?我们今天就来扒一扒他的情史。

唐德宗贞元十八年(公元年),二十四岁的元稹科举落榜,失魂落魄地走在长安的大街上,被欣赏他才华的太子少保韦夏卿收入门下。不仅如此,这位享有崇高地位的太子老师不顾家人反对,还进而将自己年方二十的小女儿韦丛下嫁给了元稹。虽然这桩婚姻在当初带有相互利用的性质:韦夏卿坚信才华横溢的元稹会有大好前程,元稹则认为可以借助这桩婚姻出人头地。但或许是命中注定他们之间会有相遇,这对年轻夫妻在婚后却是恩爱百般,同甘共苦。

后人记载说,天仙下凡一样的韦丛不仅贤惠端庄、通晓诗文,还不好富贵,不慕虚荣,在元稹不得志的时候,无怨无悔地伴着他过着清贫的生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关心和体贴丈夫。不幸的是,七年后,年仅二十七岁的韦丛就因病去世。此时三十一岁的元稹已升任监察御史,美好生活刚刚开始就痛失爱妻,令诗人悲痛无比。在妻子下葬那天,元稹情不能已,写下了这首著名的悼亡诗。而元稹的情感生活却并不如诗中所写真挚专一,而是相当混乱。

元稹21岁时,经历了自己的初恋。与他相恋的少女就是后来在文学史上熠熠生辉的崔莺莺。当年,元稹到蒲州(今山西永济市)任小官,和他的母系远亲崔莺莺一见钟情。莺莺才貌双全,而且家中富有,可在古代士农工商的阶级分类下,崔家是没有什么权势的。在仕途上帮不了元稹什么忙。因为唐代的举士制度规定,士之及第者还需要经过吏部考试才能正式任命官职,所以元稹于贞元十六年离开莺莺,再次赴京应试。然后就娶了太子老师韦夏卿的小女韦丛。

这段始乱终弃的感情折磨着元稹的良心,又让他难以忘怀,所以很多年以后,元稹就以自己的初恋为原型,创作了传奇小说《莺莺传》,回顾初恋对他爱情生活所产生的挥之不去的巨大影响。他在这部自传体小说的开篇中这样写道:“唐贞元中,有张生者,性温茂,美风容”,张生游于蒲时,在军人骚乱抢掠中保护了寡母弱女的崔姓表亲,由此结识表妹崔莺莺。崔莺莺“垂鬟接黛,双脸销红”的美丽,“颜色艳异,光辉动人”的妩媚让张生顿生爱慕。后来,在莺莺丫环红娘的帮助下,张生与莺莺私会西厢,初尝了云雨。自此之后,莺莺“朝隐而出,暮隐而入”,日日与张生私会。

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也认定《莺莺传》记叙了元稹的真实经历:“元稹以张生自寓,述其亲历之境。”《莺莺传》后来还被元代大剧作家王实甫改编成了不朽的戏剧名作《西厢记》。

元稹在他30岁的时候遇上了薛涛,上演了他一生中最负盛名的一场爱情。之前我们了解到元稹妻子去世时27岁,那时元稹31岁,这样算来,元稹跟薛涛之间,有点婚外情的意思。照今天看,活脱脱一出轨渣男,还装模作样地写哀悼诗,可他是装模作样吗?我觉得不是,他对每个恋人都是有感情的,至少都爱过,只是并不专一。元和四年(公元年),三十岁的元稹以御史身份出使蜀地调查一桩公案。此前他早就听说成都有一位艳名远扬才女诗人薛涛。一到四川,元稹就自信地邀约薛涛。薛涛当然也知道对方如日中天的诗名和朝廷命官的来历。所以俩人一拍即合,迫不及待地约了会。

果然,俩人一见面,薛涛当即为元稹的风流倜傥所倾倒,元稹也瞬间被薛涛的风雅美丽所征服。百分百的一对才子佳人啊,薛涛怎么可能不爱上他,怎么可能不爱上她一直在梦想中渴求的那种心心相印的爱情;而元稹也没法不对这么一个美好的女人动心,也没法不对真正的“沧海水”、“巫山云”动情。分手之后,关山远隔的俩人日日靠鸿雁传书寄托相思之苦。据说,薛涛嫌平时写诗的纸幅太大,不适合随时随地给元稹写情诗,于是就直接动手对当地造纸的工艺加以改造,将纸染成桃红色,裁成精巧、便于随身携带的窄笺,独创了别具一格的“薛涛笺”。爱情的力量有多伟大,女主都快成了蔡伦2.0。把满腹的相思,满腔的思念和满目的渴盼化作了“薛涛笺”上绵绵不绝的情诗,化作了“花开不同赏,花落不同悲。欲问相思处,花开花落时”的无奈与哀伤……最终由于两人年龄悬殊过大,更由于薛涛的军妓出身,四十二岁的薛涛还是未能抓住三十一岁的风流诗人。

元和五年(公元年),元稹一贬江陵(今湖北荆州)。朋友李景俭看他孤身一人,无人照顾,将表妹安仙嫔嫁与他作侧室,促成了元稹的第二次婚姻。但这次婚姻只维持了三年,元和九年秋,安仙嫔在江陵府给元稹留下一个孩子后病逝。

元和十年(公元年),三十六岁的元稹再贬通州司马(今四川达州)。在上司山南西道节度使(相当于今省长)权德舆做媒关照下,续娶大家闺秀裴淑为妻。裴淑是山南西道涪州(今重庆涪陵)刺史裴郧的女儿。裴郧到兴元府(今陕西汉中)权德舆处任职报到,欢迎宴会期间,和上次在川时遇见薛涛一样,元稹和裴淑也是一见钟情,顷刻倾心,并立即开始了他人生的第三次婚姻。此后元稹以养病为名,在兴元府“乐不思蜀”,直到他同裴淑的孩子元樊满了三个月后才动身返回通州。

长庆三年(公元年)三贬越州刺史(今浙江绍兴),开始了一生中最后一段浪漫情史——与江南著名女诗人、歌伎刘采春相识相恋。具有夜莺般嗓子,歌声能响遏行云的著名女诗人刘采春,当时在大江之南、吴越一带红极一时,只要刘采春她的歌声响起,“闺妇、行人莫不涟泣”。作为当地最高行政长官、风流诗人,元稹当然要一睹刘采春的风采。很快,在一次特意安排的宴会上,元稹目睹了刘采春的惊人风采。时年二十五岁、风姿妙曼的青春诗人立即勾起了元稹当年遇见薛涛时的惊艳。演唱会后,大诗人立即写了篇声情并茂的评论文章,毫不掩饰自己对她的爱慕之情。刘采春这个久经欢场的老手当然懂得投桃报李的潜规则,更何况面对一个心仪的男人,朝廷命官,于是想都不用想地便一头扎进了元稹的怀抱。后来,元稹花了一笔钱,从欢场买断了刘采春,纳其为妾,一起共同生活了七年,直到他升官回京,才找理由抛下刘采春,独自离去。如同当年的薛涛一样,刘采春也看破红尘地离开伤心地越州。

大和四年(公元年)元稹四贬武昌,任鄂州刺史。第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暴病,一日后便在公馆去世,年仅五十三岁。好像只有在这一次短暂的贬谪中,他没有来得及演绎什么新的恋情。可是细细数来,大唐四大女诗人(刘采春、鱼玄机、薛涛、李冶)竟有两个中了他的招,给他冠以情圣称号倒也不为过。

纵观元稹的风流史,结合他一生被贬的遭遇,或许能对他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有些理解。但下次读到“曾经沧海难为水”时,便是可知诗中所写,与现实确是大不一样,那种浪漫,忠心,或许只存在于元稹的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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